卷二·汾州狐
汾州判朱公者,居廨多狐。公夜坐,有女子往来灯下,初谓是家人妇,未遑顾瞻,及举目,竟不相识,而容光艳绝。心知其狐,而爱好之,遽呼之来,女停履笑曰:“厉声加人,谁是汝婢媪耶?”朱笑而起,曳坐谢过。遂与款密,久如夫妻之好。忽谓曰:“君秩当迁,别有日矣。”问:何时?”答曰:“目前。但贺者在门,吊者即在闾,不能官也。”三日迁报果至,次日即得太夫人讣音。公解任,欲与偕旋。狐不可,送之河上,强之登舟。女曰:“君自不知,狐不能过河也。”朱不忍别,恋恋河畔。女忽出,言将一谒故旧。移时归,即有客来答拜。女别室与语。客去乃来,曰:“请便登舟,妾送君渡。”朱曰:“向言不能渡,今何以渡?”曰:“曩所谒非他,河神也。妾以君故特请之。彼限我十天往复,故可暂依耳。”遂同济。至十日,果别而去。

白话文

汾州通判朱公,官署里常有狐狸出没。一天夜里,朱公独坐时,看见一个女子在灯下来回走动,起初以为是家中仆妇,没顾上细看。待抬头仔细一瞧,竟是个陌生女子,容貌光彩照人。朱公心知是狐,却心生爱慕,急忙唤她过来。女子停下脚步笑道:”这么凶巴巴地叫人,谁是你的丫鬟婆子呀?”朱公笑着起身,拉她坐下赔罪。两人日渐亲密,后来如夫妻般恩爱。

一日,女子忽然说:”您官位将要升迁,我们分别的日子快到了。”朱公问何时,她答道:”就在眼前。但贺喜的人刚到门口,吊丧的人就已等在巷口,这官您做不成了。”三日后升迁文书果然送达,次日又接到母亲去世的噩耗。朱公卸任返乡,想带她同行。狐女拒绝,只送他到河边。朱公坚持要她上船,狐女说:”您不知道,狐狸是不能渡河的。”朱公不舍分离,在岸边徘徊。狐女忽然离开,说是去拜访一位故交。片刻后归来,随即有客人回访。她在隔壁与客人交谈,客人走后解释道:”刚才我去拜见的不是别人,正是河神。为着您的情意,我特去求情。他限我十日内往返,所以能暂时相伴渡河。”于是二人同船而行。十日期满,狐女果然告辞离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