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九·单父宰
青州民某五旬余,继娶少妇。二子恐其复育,乘父醉,潜割睾九而药糁之。父觉,托病不言,久之创渐平。忽入室,刀缝绽裂,血溢不止,寻毙。妻知其故,讼于官。官械其子,果伏。骇曰:“余今为‘单父宰’矣!”并诛之。
邑有王生者,娶月余而出其妻。妻父讼之。时淄宰辛公,问王何故出妻。答云:“不可说。”固诘之,曰:“以其不能产育耳。”公曰:“妄哉!月余新妇,何知不产?”忸怩久之,告曰:“其阴甚偏。”公笑曰:“是则偏之为害,而家之所以不齐也。”此可与“单父宰”并传一笑。
白话文
青州有个五十多岁的百姓,续娶了一个年轻妻子。他的两个儿子担心父亲再生孩子,趁他醉酒时偷偷割掉他的睾丸并撒上药粉。父亲醒来后,借口生病没声张,伤口逐渐愈合。有一天他突然进房间,伤口裂开,血流不止,很快就死了。妻子知道内情,告到官府。官员拷问两个儿子,他们果然认罪。官员震惊道:”我今天成了‘单父宰’啊!”随后将二人处死。
当地还有个叫王生的,结婚一个多月就休了妻子。岳父告到官府。当时淄川县令辛公审问王生为何休妻,王生回答:”不好说。”再三追问,他才说:”因为她不能生育。”辛公驳斥:”胡闹!刚过门的新媳妇,怎么知道不能生育?”王生扭捏半天才坦白:”她阴部长得特别歪。”辛公笑道:”原来这就是‘偏之为害’(出自《大学》),难怪你家夫妻不和啊。”这个故事可以和前面”单父宰”的案子一起当笑话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