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二·某公
陕右某公,辛丑进士,能记前身。尝言前生为士人,中年而死,死后见冥王判事,鼎铛油镬,一如世传。殿东隅设数架,上搭猪羊犬马诸皮。簿吏呼名,或罚作马,或罚作猪,皆裸之,于架上取皮被之。俄至公,闻冥王曰:“是宜作羊。”鬼取一白羊皮来,捺覆公体。吏白:“是曾拯一人死。”王捡籍覆视,示曰:“免之。恶虽多,此善可赎。”鬼又褫其毛革,革已粘体,不可复动,两鬼捉臂按胸,力脱之,痛苦不可名状,皮片片断裂,不得尽净,既脱,近肩处犹粘羊皮大如掌。公既生,背上有羊毛丛生,剪去复出。
白话文
陕西某位官员,是辛丑年间的进士,能记得前世的事。他自称前世是个读书人,中年就去世了。死后见到阎王审判,殿中摆着油锅刑具,和民间传说的一样。大殿东角放着几个架子,上面搭着猪、羊、狗、马等动物的毛皮。阴间的官吏点名,有的被判作马,有的被判作猪,都被剥光衣服,从架上取下相应的皮披在身上。轮到他时,听见阎王说:”这人该罚作羊。”小鬼取来一张白羊皮,按在他身上。这时一个官吏报告说:”这人曾经救过一条人命。”阎王查阅档案后说:”免罚吧。虽然作恶不少,但这一件善事可以抵罪。”小鬼又来剥他身上的羊皮,但皮已经粘在身上,剥不下来。两个小鬼使劲按住他的胸口和胳膊,硬往下扯,他痛得难以形容,羊皮被撕成碎片,也没能完全剥干净。最后剩下巴掌大的一块皮,粘在肩膀附近。这位官员转世后,背上长出一丛羊毛,剪掉了又会长出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