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十一·王十
高苑民王十,负盐于博兴,夜为二人所获。意为土商之逻卒也,舍盐欲遁;足苦不前,遂被缚。哀之。二人曰:“我非盐肆中人,乃鬼卒也。”十惧,乞一至家别妻子。不许,曰:“此去亦未便即死,不过暂役耳。”十问:“何事?”曰:“冥中新阎王到任,见奈河淤平,十八狱坑厕俱满,故捉三等人淘河:小偷、私铸、私盐;又一等人使涤厕,乐户也。”
十从去,入城郭,至一官署,见阎罗在上,方稽名籍。鬼禀曰:“捉一私贩王十至。”阎罗视之,怒曰:“私盐者,上漏国税,下蠹民生者也。若世之暴官奸商所指为私盐者,皆天下之良民。贫人揭锱铢之本,求升斗之息,何为私哉!”罚二鬼市盐四斗,并十所负,代运至家。留十,授以蒺藜骨朵,令随诸鬼督河工。鬼引十去,至奈河边,见河内人夫,繦续如蚁。又视河水浑赤,臭不可闻。淘河者皆赤体持畚锸,出没其中。朽骨腐尸,盈筐负舁而出;深处则灭顶求之。惰者辄以骨朵攻背股。同监者以香绵丸如巨菽,使含口中,乃近岸。见高苑肆商亦在其中,十独苛遇之,入河楚背,上岸敲股。商惧,常没身水中,十乃已。经三昼夜,河夫半死,河工亦竣。前二鬼仍送至家,豁然而苏。
先是,十负盐未归,天明妻启户,则盐两囊置庭中,而十久不至。使人遍觅之,则死途中。舁之而归,奄有微息,不解其故。及醒,始言之。肆商亦于前日死,至是始苏。骨朵击处,皆成巨疽,浑身腐溃,臭不可近。十故诣之。望见十,犹缩首衾中,如在奈河状。一年始愈,不复为商矣。
异史氏曰:“盐之一道,朝迁之所谓私,乃不从乎公者也;官与商之所谓私,乃不从其私者也。近日齐、鲁新规,土商随在设肆,各限疆域。不惟此邑之民,不得去之彼邑;即此肆之民,不得去之彼肆。而肆中则潜设饵以钓他邑之民:其售于他邑,则廉其直;而售诸土人,则倍其价以昂之。而又设逻于道,使境内之人,皆不得逃吾网。其有境内冒他邑以来者,法不宥。彼此之相钓,而越肆假冒之愚民益多。一被逻获,则先以刀杖残其胫股,而后送诸官;官则桎梏之,是名‘私盐’。呜呼!冤哉!漏数万之税非私,而负升斗之盐则私之;本境售诸他境非私,而本境买诸本境则私之,冤矣!律中‘盐法’最严,而独于贫难军民,背负易食者不之禁,今则一切不禁,而专杀此贫难军民!且夫贫难军民,妻子嗷嗷,上守法而不盗,下知耻而不倡;不得已,而揭十母而求一子。使邑尽此民,即‘夜不闭户’可也。非天下之良民乎哉!彼肆商者,不但使之淘奈河,直当使涤狱厕耳!而官于春秋节,受其斯须之润,遂以三尺法助使杀吾良民。然则为贫民计,莫若为盗及私铸耳:盗者白昼劫人而官若聋,铸者炉火亘天而官若瞽,即异日淘河,尚不至如负贩者所得无几,而官刑立至也。呜呼!上无慈惠之师,而听奸商之法,日变日诡,奈何不顽民日生,而良民日死哉!”
各邑肆商,旧例以若干石盐资,岁奉本县,名曰:“食盐”。又逢节序具厚仪。商以事谒官,官则礼貌之,坐与语,或茶焉。送盐贩至,重惩不遑。张石宰令淄川,肆商来见,循旧规但揖不拜。公怒曰:“前令受汝贿,故不得不隆汝礼;我市盐而食,何物商人,敢公堂抗礼乎!”捋裤将笞。商叩头谢过,乃释之,后肆中获二负贩者,其一逃去,其一被执到官。公问:“贩者二人,其一焉往?”贩者曰:“逃去矣。”公曰:“汝腿病不能奔耶?”曰:“能奔。”公曰:“既被捉,必不能奔;果能,可起试奔,验汝能否。”其人奔数步欲止。公曰:“奔勿止!”其人疾奔,竟出公门而去。见者皆笑。公爱民之事不一,此其闲情,邑人犹乐诵之。
白话文
高苑县有个叫王十的人,到博兴去贩运私盐,夜里被两个人抓住。他以为是盐铺派来巡逻的兵卒,丢下盐想逃跑,可是脚却疼得跑不动,就被绑了起来。王十哀求他们放了他。那两个人说:“我们不是盐铺里的人,而是阴间的鬼卒。”王十很害怕,请求回家一趟与妻子告别。鬼卒不答应,说:“这次去也不一定马上就死,不过是暂时服劳役罢了。”王十问:“干什么事?”鬼卒说:“阴间新阎王上任,看到奈河淤平了,十八层地狱的厕所都满了,所以要抓三种人去淘河:小偷、私铸钱的、贩私盐的;还有一种人去刷厕所,就是妓院的人。”
王十跟着鬼卒去了,进了一座城,来到一座官署,看见阎王坐在上面,正在查核名册。鬼卒上前禀告说:“抓了一个贩私盐的王十,带到。”阎王看了看王十,大怒说:“所谓贩私盐的,是指那些对上偷漏国家税收、对下坑害百姓的人。像世上那些贪官奸商所说的贩私盐的,其实都是天下的良民。穷人用很少的本钱,挣一点糊口的钱,怎么能算私盐贩子呢!”于是惩罚那两个鬼卒,让他们去买四斗盐,连同王十原来所背的,一起替他送到家。阎王留下王十,交给他一根带刺的骨朵棒子,让他跟着鬼卒们去监督淘河的工人。
鬼卒领着王十来到奈河边,只见河里干活的人密密麻麻像蚂蚁一样。河水又浑又红,臭不可闻。淘河的人都光着身子,拿着簸箕铁锹,在河里出没。腐烂的骨头和尸体,装了满满一筐一筐地抬出来;深处就得扎到水里去捞。偷懒的人就用骨朵棒打他们的脊背和大腿。和他在一块监工的鬼卒给他一个像豆子那样大的香绵丸,让他含在嘴里,这才靠近河岸。王十看到高苑县盐铺的商人也在里面干活,就特别苛刻地对待他:下河时就捶他的后背,上岸时就敲他的大腿。那盐商害怕,常常泡在水里不敢出来,王十这才罢休。过了三天三夜,河里干活的人死了一半,淘河的工程也完工了。前些天的那两个鬼卒仍旧把他送到家,他一下子苏醒过来。
原来,王十背盐没回来,天亮后妻子打开门,看见院子里放着两袋盐,可是王十很久也没回来。派人到处去找,发现他死在路上。把他抬回家,还有一丝气息,大家都不明白是怎么回事。等到醒过来,他才讲了事情的经过。那个盐铺的商人在前一天也死了,这时才苏醒,身上被骨朵棒打的地方都成了大疮,浑身腐烂流脓,臭得没人敢靠近。王十故意去看他。盐铺商人看见王十,还把头缩在被子里,好像在奈河里那样。过了一年才好,再也不做盐商了。
异史氏说:“关于盐法的事,朝廷所说的私盐,是指不遵照国家规定贩运的;而官员和商人所说的私盐,是指不遵照他们私定的规定贩运的。近来山东地区实行了新规定,盐商到处设立盐铺,限制每人只能在一定区域内卖盐。不仅这个县的老百姓不能到别的县去买盐,就是这个盐铺的老百姓也不能到别的盐铺去买盐。而盐铺则暗中设下诱饵引别县的老百姓来买他们的盐:卖给别县的人,价钱就便宜;而卖给本地人,价钱就贵一倍。又在路上设下巡逻的人,使本地的老百姓都逃不出他们的罗网。如果有本地人到外县去买盐,就按法律严惩不贷。彼此互相引诱,这样就越界贩盐假冒的愚民越来越多。一旦被巡逻的人抓住,就先拿刀棍把他的腿打残,然后送到官府;官府就给带上刑具,这就叫‘私盐’。唉!冤枉啊!偷漏几万税款的不算私盐贩子,而背一点盐挣口饭吃的反倒成了私盐贩子;在本县卖到外县的不算私盐,而在本县买本县的盐反倒成了私盐,冤哪!法律中关于‘盐法’的规定最严厉,唯独对于贫苦的军民,背点盐贩卖糊口的不予禁止,现在却是一切都不禁止,而专门杀害这些贫苦军民!再说那些贫苦军民,妻子儿女饿得嗷嗷叫,对上遵守法律不去当强盗,对下知道廉耻不去当妓女;迫不得已,才借了点本钱挣点小利糊口。如果一个县里都是这样的老百姓,就是‘夜不闭户’也可以做到了。这难道不是天下的良民吗!那些盐铺的商人,不但应该让他们去淘奈河,简直应该让他们去刷地狱的厕所!而当官的却在逢年过节时,接受盐商的一点小恩小惠,就用法律帮助盐商杀害我们的良民。这样看来,贫苦的老百姓不如去当强盗和私铸钱的人了:强盗白天抢劫人而官府装聋,私铸钱的人炉火冲天而官府装瞎,即使将来去淘奈河,也不至于像贩私盐的那样所挣无几,却马上遭到官府的刑罚。唉!当官的没有仁慈爱民之心,而听任奸商胡作非为,花样一天比一天多,怎么能不使刁民越来越多,而良民越来越少呢!”
在各县的盐商,按照老规矩每年都要送一定数量的盐给县官,称为“食盐”。另外每逢年节还要送厚礼。盐商有事去见县官,县官就很有礼貌地接待,坐下和他谈话,有时还敬茶。可是把贩私盐的人送来时,就严惩不贷。张石宰在淄川县当县令时,有个盐商来见他,按照老规矩只是作揖不跪拜。张公大怒说:“以前的县令接受你的贿赂,所以才不得不对你优礼相待;我自己买盐吃,你是个什么东西,竟敢在公堂上和我分庭抗礼!”说着就要扒下他的裤子打板子。盐商连忙磕头认错,这才饶了他。后来盐铺抓住两个贩私盐的人,其中一个逃跑了,另一个被扭送到官府。张公问:“贩私盐的是两个人,那一个哪里去了?”贩私盐的人说:“逃跑了。”张公说:“你的腿有病不能跑吗?”回答说:“能跑。”张公说:“既然被捉住,就一定不能跑;如果真的能跑,你可以起来跑跑试试,看你能不能跑。”那人跑了几步想停下。张公说:“跑,不要停!”那人快跑起来,竟然跑出衙门逃走了。看见的人都笑了。张公爱民的事不止这一件,这是他的闲情逸致,县里的人至今还津津乐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