庄公·庄公十七年
【经】
十有七年春,齐人执郑詹。
夏,齐人歼于遂。
秋,郑詹自齐逃来。
冬,多麋。
【传】
十七年春,齐人执郑詹,郑不朝也。
夏,遂因氏、颌氏、工娄氏、须遂氏飨齐戍,醉而杀之,齐人歼焉。

注释

白话文翻译

经文:
- 十七年春天,齐国人抓住了郑国的詹。
- 夏天,齐国的军队在遂地被歼灭。
- 秋天,郑国的詹从齐国逃回郑国。
- 冬天,出现了很多麋鹿。

传文:
- 十七年春天,齐国人抓住了郑国的詹,因为郑国没有去朝见齐国。
- 夏天,遂地的因氏、颌氏、工娄氏、须遂氏四族设宴款待齐国的戍守军队,趁他们喝醉后将其杀害,齐国的军队因此被歼灭。

解释

这段古文记载了《左传》中关于鲁庄公十七年(公元前677年)的一些重要事件。

  1. 齐人执郑詹

    • 郑国的詹被齐国人抓住,原因是郑国没有按照礼仪去朝见齐国。这表明当时诸侯国之间的朝见礼仪非常重要,不遵守可能会引发冲突。
  2. 齐人歼于遂

    • 齐国的军队在遂地被歼灭。具体原因是遂地的四个家族(因氏、颌氏、工娄氏、须遂氏)设宴款待齐国的戍守军队,趁他们喝醉后将其杀害。这反映了当时诸侯国之间的复杂关系和地方势力的反抗。
  3. 郑詹自齐逃来

    • 郑国的詹从齐国逃回郑国。这说明詹在被抓后设法逃脱,可能意味着齐国对郑国的控制并不稳固。
  4. 多麋

    • 冬天出现了很多麋鹿。这可能是一种自然现象,也可能是当时人们认为的某种预兆。

这段古文通过简短的记载,反映了当时诸侯国之间的政治斗争、地方势力的反抗以及自然现象的变化,为我们了解春秋时期的历史提供了宝贵的资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