离娄章句下·第二十三节
孟子曰:“可以取,可以无取,取,伤廉;可以与,可以无与,与,伤惠;可以死,可以无死,死,伤勇。”

注释:翻译:

孟子说:“可以拿取,也可以不拿取,如果拿取了就会损害廉洁;可以给予,也可以不给予,如果给予了就会损害恩惠;可以死,也可以不死,如果选择了死就会损害勇敢。”

解释:

这段古文主要探讨了在特定情境下的道德选择和行为准则。孟子通过三个方面的例子,阐述了在道德抉择中应如何权衡利弊,保持中庸之道。

  1. 取与不取:孟子认为,在面对可以拿取也可以不拿取的情况下,如果选择拿取,可能会损害自己的廉洁。因此,他提倡在不确定是否应该拿取时,应选择不拿取,以保持廉洁的品德。

  2. 与与不与:在可以给予也可以不给予的情况下,如果选择给予,可能会损害恩惠的意义。孟子认为,给予应当是有意义的,如果盲目给予,反而会削弱恩惠的价值。因此,他建议在不确定是否应该给予时,应选择不给予,以保持恩惠的真正意义。

  3. 死与不死:在面对可以死也可以不死的情况下,如果选择死,可能会损害勇敢的品质。孟子认为,勇敢不仅仅是敢于面对死亡,更在于在适当的时候选择生存,以继续承担责任和使命。因此,他主张在不确定是否应该死时,应选择不死,以保持真正的勇敢。

总的来说,这段古文强调了在道德抉择中应保持中庸之道,避免极端行为,以维护个人的品德和社会的和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