离娄章句上·第二十七节

孟子曰:“仁之实,事亲是也;义之实,从兄是也。智之实,知斯二者弗去是也;礼之实,节文斯二者是也;乐之实,乐斯二者,乐则生矣;生则恶可已也,恶可已,则不知足之蹈之、手之舞之。”

注释:### 白话文翻译:

孟子说:“仁的本质,就是侍奉父母;义的本质,就是顺从兄长。智的本质,就是明白这两点并且不偏离它们;礼的本质,就是节制和修饰这两点;乐的本质,就是因这两点而感到快乐,快乐就会产生;快乐一旦产生,就无法停止,无法停止,就会不知不觉地手舞足蹈。”

解释:

这段文字是孟子对仁、义、智、礼、乐等儒家核心概念的具体阐述。孟子通过简洁的语言,解释了这些道德理念的本质和实践方式。

  1. 仁的本质:孟子认为仁的核心在于“事亲”,即侍奉父母。这表明仁的实践首先体现在家庭关系中,孝顺父母是仁的基础。

  2. 义的本质:义的核心在于“从兄”,即顺从兄长。这表明义的实践体现在对兄长的尊重和服从,强调了长幼有序的家庭伦理。

  3. 智的本质:智的核心在于“知斯二者弗去”,即明白仁和义的重要性,并且不偏离它们。这表明智不仅仅是知识的积累,更是对道德原则的坚守。

  4. 礼的本质:礼的核心在于“节文斯二者”,即通过礼节来节制和修饰仁和义的行为。这表明礼的作用在于规范行为,使其符合道德标准。

  5. 乐的本质:乐的核心在于“乐斯二者”,即因仁和义而感到快乐。这表明乐不仅仅是外在的娱乐,更是内在的道德满足。当人们因仁和义而感到快乐时,这种快乐是无法停止的,甚至会让人情不自禁地手舞足蹈。

总的来说,孟子在这段话中强调了仁、义、智、礼、乐等道德理念的内在联系和实践方式,强调了家庭伦理和道德修养的重要性。通过这些理念的实践,人们可以达到内心的快乐和道德的完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