尽心章句下·第三十一节
孟子曰:“人皆有所不忍,达之于其所忍,仁也;人皆有所不为,达之于其所为,义也。人能充无欲害人之心,而仁不可胜用也;人能充无穿逾之心,而义不可胜用也。人能充无受尔汝之实,无所往而不为义也。士未可以言而言,是以言餂之也;可以言而不言,是以不言餂之也,是皆穿逾之类也。”

注释:### 白话文翻译:
孟子说:“每个人都有不忍心做的事情,把这种不忍心推广到那些可以忍心做的事情上,就是仁;每个人都有不愿意做的事情,把这种不愿意推广到那些愿意做的事情上,就是义。如果人能够扩展不想伤害别人的心,那么仁就会用之不竭;如果人能够扩展不想偷盗的心,那么义就会用之不竭。如果人能够扩展不接受轻视的态度,那么无论到哪里都会合乎义。士人不该说话的时候却说了,是用言语来讨好别人;该说话的时候却不说,是用沉默来讨好别人,这些都是类似于偷盗的行为。”

解释:

这段古文主要讨论了“仁”和“义”的概念,以及如何在日常生活中实践它们。

  1. :孟子认为,每个人都有不忍心做的事情,这种不忍心是仁的基础。如果一个人能够将这种不忍心推广到所有事情上,那么他就具备了仁的品质。仁的核心是不想伤害别人,如果一个人能够始终秉持这种心态,那么仁就会在他身上得到充分的体现。

  2. :义则是关于行为的准则。每个人都有不愿意做的事情,这种不愿意是义的基础。如果一个人能够将这种不愿意推广到所有事情上,那么他就具备了义的品质。义的核心是不想做不正当的事情,比如偷盗。如果一个人能够始终秉持这种心态,那么义就会在他身上得到充分的体现。

  3. 不受轻视:孟子还提到,如果一个人能够扩展不接受轻视的态度,那么无论他走到哪里,都会合乎义。这说明,义不仅仅是对行为的约束,还包括对自尊和他人尊重的维护。

  4. 言与不言:孟子批评了那些在不该说话的时候说话,或者在该说话的时候却沉默的人。他认为,这种行为类似于偷盗,因为它是出于讨好别人的目的,而不是出于真诚的内心。这种行为违背了义的原则。

总的来说,这段古文强调了仁和义的内在性和普遍性,鼓励人们通过扩展内心的善意和正直来实践仁和义,同时批评了那些出于私利而违背这些原则的行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