告子章句上·第四节
告子曰:“食色,性也。仁,内也,非外也;义,外也,非内也。”
孟子曰:“何以谓仁内义外也?”
曰:“彼长而我长之,非有长于我也;犹彼白而我白之,从其白于外也,故谓之外也。”
曰:“异于白马之白也,无以异于白人之白也;不识长马之长也,无以异于长人之长与?且谓长者义乎?长之者义乎?”
曰:“吾弟则爱之,秦人之弟则不爱也,是以我为悦者也,故谓之内。长楚人之长,亦长吾之长,是以长为悦者也,故谓之外也。”
曰:“耆秦人之炙,无以异于耆吾炙。夫物则亦有然者也,然则耆炙亦有外与?”
注释:### 白话文翻译
告子说:“饮食和男女之情,是人的本性。仁是内在的,不是外在的;义是外在的,不是内在的。”
孟子问:“为什么说仁是内在的,义是外在的呢?”
告子回答:“因为尊敬长者,是因为他们是长者,而不是因为我自己有什么长处;就像看到白色的东西,是因为它本身是白色的,而不是因为我自己有什么白色。所以义是外在的。”
孟子反驳:“白马的白和白人的白,没有什么区别;不知道尊敬马的长处和尊敬人的长处,有什么不同吗?而且,你说尊敬长者是因为义,还是因为尊敬长者的人是义的呢?”
告子回答:“我爱我的弟弟,但我不爱秦人的弟弟,这是因为我自己感到高兴,所以仁是内在的。尊敬楚人的长者和尊敬我的长者,是因为他们是长者,所以我感到高兴,所以义是外在的。”
孟子又问:“喜欢吃秦人的烤肉和喜欢吃自己的烤肉,没有什么区别。事物也有这样的情况,那么喜欢吃烤肉也是外在的吗?”
解释
这段对话主要讨论了“仁”和“义”的本质及其内在与外在的区别。
告子的观点:
- 仁是内在的:仁爱之情源于个人的内心感受,比如爱自己的弟弟是因为自己感到高兴。
- 义是外在的:尊敬长者是因为他们本身是长者,而不是因为自己有什么长处,就像看到白色的东西是因为它本身是白色的。
- 仁是内在的:仁爱之情源于个人的内心感受,比如爱自己的弟弟是因为自己感到高兴。
孟子的反驳:
- 白马与白人的白没有区别:孟子认为尊敬马的长处和尊敬人的长处没有本质区别,都是在尊敬“长”。
- 尊敬长者是义还是尊敬长者的人是义:孟子质疑告子对“义”的定义,认为尊敬长者本身是一种义,而不是因为尊敬长者的人感到高兴。
- 吃烤肉的例子:孟子用吃烤肉的例子来说明,即使是外在的行为,也可能源于内在的喜好,因此不能简单地将义归为外在。
- 白马与白人的白没有区别:孟子认为尊敬马的长处和尊敬人的长处没有本质区别,都是在尊敬“长”。
总结
这段对话体现了孟子与告子在“仁”和“义”本质上的分歧。告子认为仁是内在的,义是外在的;而孟子则认为义也是内在的,因为尊敬长者和喜欢吃烤肉都是源于个人的内在感受。孟子通过类比和逻辑推理,试图证明义也是内在的,而不是仅仅外在的行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