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孙丑章句下·第十四节
孟子去齐,居休。公孙丑问曰:“仕而不受禄,古之道乎?”
曰:“非也。于崇,吾得见王。退而有去志,不欲变,故不受也。继而有师命,不可以请。久于齐,非我志也。”
注释:### 白话文翻译:
孟子离开齐国,住在休地。公孙丑问他说:“做官却不接受俸禄,这是古代的做法吗?”
孟子回答说:“不是的。在崇地,我见到了齐王。回来后就有了离开的念头,不想改变这个想法,所以不接受俸禄。后来又有军事命令,不能请求离开。长久地留在齐国,并不是我的本意。”
解释:
这段古文主要讲述了孟子在齐国做官时的态度和行为。孟子虽然接受了官职,但他并不接受俸禄。公孙丑对此感到疑惑,询问这是否是古代的做法。孟子解释说,这并不是古代的传统,而是他个人的选择。他在崇地见到齐王后,就有了离开的念头,并且坚持这个想法,因此不接受俸禄。后来,由于有军事命令,他无法请求离开,但他并不愿意长久地留在齐国。这表明孟子对官职和俸禄的态度并不是出于对物质的追求,而是基于自己的道德原则和志向。